问题

请你做一道语文阅读理解题,其中包含三个小题。
请你一步一步思考。每一题你将从A,B,C,D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写在【答案】和<eoa>之间。
例如:(1)【答案】 A <eoa>
(2)【答案】 B <eoa>
请你严格按照上述格式作答。
一、现代文阅读( 9分)
1.( 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 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
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
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 ,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 。据《礼记》
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 “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
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 》规定: “诸
食脯肉,脯肉毒杀 、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 ……当燔弗燔 ,及吏主者 ,皆
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 ,
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 “脯肉有毒,曾经病人 ,
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
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 》中可以看到,在
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
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 ,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 ,以绝后患 ,
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
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
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
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 ,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 ,一些商贩 “
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 饰为新奇 ;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 ,
米麦之增温润 ,肉食之灌以水 ,药材之易以他物 ”(《袁氏世范》) .有的不
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
强对食品掺假 ,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 ,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 ,
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 ,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 ,不以其
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都城纪胜 》商人们依
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
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
商品质量进行把关 ,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 ,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 。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
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
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
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
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
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
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 ,
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
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
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
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 》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
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 “故与人食并出卖 ”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
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
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
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 ,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答案

模型 模型答案 正确答案
金声玉亮2.0 (1)【答案】 B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B <eoa>
C
deepseekr1

(1)【答案】 C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B <eoa>
C
gpto1 (1)【答案】 A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D <eoa>
C
GPT-4o (1)【答案】B<eoa>

(2)【答案】B<eoa>

(3)【答案】C<eoa>
['C', 'B', 'B']
llama3.1-70B-Instruct

(1)【答案】 C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D <eoa>
['C', 'B', 'B']
llama3.1-405B-Instruct

(1)【答案】 C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D <eoa>
['C', 'B', 'B']
DeepSeek-Coder-V2 "(1)【答案】 C <eoa>\n(2)【答案】 B <eoa>\n(3)【答案】 D <eoa>" ['C', 'B', 'B']
Qwen2-72B-Instruct "(1)【答案】 B <eoa>\n(2)【答案】 B <eoa>\n(3)【答案】 B <eoa>" ['C', 'B', 'B']
baichuan4 (1)【答案】C <eoa>
(2)【答案】B <eoa>
(3)【答案】C <eoa>
['C', 'B', 'B']
doubao (1)【答案】 B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C <eoa>
['C', 'B', 'B']
minimax (1)【答案】B<eoa>
(2)【答案】B<eoa>
(3)【答案】D<eoa>
['C', 'B', 'B']
kimi (1)【答案】D <eoa>

(2)【答案】B <eoa>

(3)【答案】C <eoa>
['C', 'B', 'B']
wenxinyiyan (1)【答案】 C <eoa>
原文第一段中“《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不正确。原文第二段说的是“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与选项“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不一致。因此选择C。

(2)【答案】 B <eoa>
原文第三段中说“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由此可知,宋代行会并非是政府机构,而是相关行业自行组成的民间组织。选项B“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表述有误。因此选择B。

(3)【答案】 B <eoa>
原文第三段中说“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可知,宋代政府只是规定从业者必须参加行会,而行会由商人组成,行会首领负责商品质量把关,而非“宋代政府……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选项B“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表述有误。因此选择B。
['C', 'B', 'B']
zhipu (1)【答案】 C <eoa>
解析:原文中《二年律令》和《唐律》的规定都强调了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有毒肉食,但并未特别强调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C选项的表述与原文不符。

(2)【答案】 B <eoa>
解析:原文中提到宋代行会是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并未明确指出行会是政府机构。B选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

(3)【答案】 D <eoa>
解析:原文中虽然提到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民众健康和安全,但并未明确指出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D选项的表述不正确。
['C', 'B', 'B']
gpto1 (1)【答案】 A <eoa>
(2)【答案】 B <eoa>
(3)【答案】 D <eoa>
C
deepseekv3 (1)原文第一段提到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是“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与选项A的表述一致。第二段提到《二年律令》和《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这与选项B的表述一致。原文还提到《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这与选项D的表述一致。然而,原文并未提到《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因此选项C的表述不正确。 【答案】 C <eoa>

(2)原文第三段提到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与选项A的表述一致。原文还提到宋代法律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这与选项D的表述一致。然而,原文并未提到行会是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的政府机构,也未提到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因此选项B和C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 【答案】 B <eoa>

(3)原文第二段提到《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这与选项A的表述一致。第三段提到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这与选项B的表述一致。原文还提到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这与选项C的表述一致。然而,原文并未提到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因此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 【答案】 D <eoa>
C